- 热门
- a~g
- h~l
- m~t
- u~z
能否在诉讼前要求医疗事故和解?-ag九游会官方网站
能否在诉讼前要求医疗事故和解?
医疗事故和解是一个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就医疗损害提出赔偿请求,并可与医疗机构进行和解协商。和解协议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旦达成并履行,通常具有合同效力,双方应遵守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24条:“因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
第22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进行。”
医疗事故院方拒绝提供病历怎么办?
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病历资料是关键证据之一,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至关重要。如果院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病历资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同时也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病历资料。若院方拒绝提供,患者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正式书面申请:可以向医疗机构书面申请获取病历资料,明确请求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保留好申请的证据。
2.投诉与调解:若书面申请未果,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或者请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提起诉讼:在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患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院方提供病历,并可根据病历资料进一步追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和解不仅能够高效解决纠纷,还能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给双方带来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建议在进行和解时,双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并确保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温馨提示: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法头条,3万 注册律师每天为您提供实用的法律干货。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他们将从专业角度为您提供最合适的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解决方案。
-
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负有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充分告知医疗措施的潜在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及其他替代治疗方案的义务。若医院未尽到这一告知义务,导致患者未能做出知情同意的决定,从而遭受了本可避免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间:2024.08.27
-
医疗事故误诊或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医疗事故的法定定义,即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失,该过失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若满足相关条件,则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时间:2024.08.27
-
医疗电子病历作为现代医疗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效力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保险理赔及患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医疗电子病历被视为与纸质病历同等的法律效力,前提是其生成、存储及传输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安全性。...时间:2024.08.27
-
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内部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对事故的最终认定。这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是否及时、妥善地采取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是否影响了对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害后果的判断。正确的内部处理程序对于保护患者权益、明确医疗责任至关重要。...时间:2024.08.25
-
非法行医致伤的鉴定涉及对行为人是否具备合法行医资格、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以及损害程度的评估。这一过程旨在明确法律责任,为受害者寻求赔偿提供依据。...时间:2024.08.24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