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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后,对于未进行登记的房产赠与,其是否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行为的发生时间、赠与意图的明确性以及房产的实际权属变更情况。若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将该房产视为共同财产的共同意愿,即便未办理登记,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行处理。但最终判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
    时间:2024.08.26
  •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一旦生效,原则上应当得到双方的遵守。但若一方对财产分割结果反悔,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调整。这通常涉及到对原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审查。
    时间:2024.08.26
  • 在离婚案件中,赠与财产是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赠与发生的时间、赠与的意图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赠与是针对夫妻双方的,或者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的,一般视为共同财产。反之,若赠与明确指向一方且有相应证据证明,可能被认定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时间:2024.08.25
  • 离婚后,如果双方对于已确定的子女抚养权安排有重新调整的需求,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需基于对孩子最佳利益的考量,且申请人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现有抚养安排不再适合或存在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
    时间:2024.08.24
  • 即使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未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并对未达成协议的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时间: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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