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友生,2001年5月开始执业,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与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瑶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中共瑶海区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 执业经历:2001年5月起开始执业,主要代理房产开发、建筑工程、经济合同纠纷、土地征收拆迁、公司股权转让、收购;欠款清收、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工伤索赔、劳动争议、知识产权、资产转让、公司业务、合同审查、商务谈判、案件执行、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私人律师等法律事务。现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公司、新闻媒体的常年法律顾问(或法务总监),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较深的理论功底,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的执业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 社会兼职:2007年2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员。2008年1月,朱友生律师分别受聘为“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法律帮助中心、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工作处”志愿律师。2008年9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第七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09年3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安徽省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2009年11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瑶海区妇女联合会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工作站”志愿律师。2010年4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第一批群众公议团”成员。2010年8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2011年8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2011年12月,朱友生律师受聘为“合肥市瑶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劳动仲裁员。2012年11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3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2013年3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第四届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与福利委员会”委员。2013年5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第四届合肥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3年5月,朱友生律师被合肥市妇女联合会聘请为“合肥市巾帼志愿宣讲团”成员。2014年5月,朱友生律师被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司法厅聘请为“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成员。2015年4月13日,朱友生律师当选“安徽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2017年2月15日,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17年5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公益与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12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2022年4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1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23年3月,朱友生律师当选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与法律援助专门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第六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8月,朱友生律师补选为“安徽省律师协会第十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荣誉表彰:2009年3月,朱友生律师代理的“液化气安全流量阀质量纠纷案”被安徽省律师协会、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为“第二届安徽省律师代理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2011年1月,合肥市司法局为朱友生律师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1年3月,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安徽省优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者”荣誉称号。2011年12月31日,安徽省司法厅、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授予朱友生律师“全省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度,朱友生律师累计受赠锦旗六面。2012年12月,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联合授予朱友生律师“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公益律师”荣誉称号。2013年3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授予朱友生律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11月,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朱友生律师“合肥市优秀巾帼志愿者”。2013年11月,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司法厅联合授予朱友生律师“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5年3月25日,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朱友生律师“2014年度合肥市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12月26日,朱友生律师入选合肥市司法局开展的“年度榜样·典型人物”展播。2017年1月,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联合授予朱友生律师第三届“合肥市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7年7月1日,合肥市司法局授予朱友生律师“合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8年6月8日,安徽省总工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8年7月,中共合肥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合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9年1月12日,合肥市律师协会授予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度新闻稿件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荣誉称号。2019年7月,中共合肥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在纪念建党98周年评选表彰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1年6月,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司法厅委员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1年7月,安徽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7月,中共合肥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朱友生律师“在纪念建党100周年评选表彰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22年1月,合肥市律师协会授予朱友生律师为“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五届专门委员会优秀委员”荣誉称号。2022年4月,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司法厅授予安徽朱友生律师事务所荣获“2017-2020年安徽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9月20日,安徽省律师协会授予朱友生律师“首届安徽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他所在律所分别是安徽省直机关、庐江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包含党群部门)购买法律咨询服务定点律师事务所的中标供应商,先后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7-2020年安徽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