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华律师简介 朱林华,江西于都县人,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西财经大学emba总裁班学员,五届赣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11年辞去法院公职,加入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进入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后,主要办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公司企业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刑事案件办理。 从事专职律师以来,单独或参与办理案件几百起,办理了于都某重大涉黑案件,大余首起涉黑案件(担任第一被告人康某某的辩护人),其中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罪案件,林某涉嫌盗窃案件,办案机关均做出不起诉处理,办理了多起缓刑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先后担任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华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宏耀贸易有限公司、赣州市亿和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赣州万吉物流有限公司、江西省幸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律顾问,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多次应邀参加赣州交通广播电台讲解法律案例,同时多年为赣州新闻广播《阳光热线》栏目解答听众法律咨询,执业期间曾为某部队官兵讲解《刑法与罪名要点解析》课程,为顾问单位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讲解《<合同法>及<招标投标法>法律实务解析》课程,为顾问单位邮政储蓄银行赣州市分行讲解《银行贷款及催收法律风险防范》、《银行贷款担保及法律风险防范》课程。 2015年被聘为江西省“青年之声”维权服务联盟专家团成员,2017年2月被共青团章贡区委、章贡区教育局聘任担任红旗二小(张家围校区)法制副校长,2017年12月25日被赣州市总工会聘为赣州市工会法律律师团律师。与同所律师共同办理的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赣州市司法局选入2011年度赣州市法律援助案例汇编《法律援助 服务民生》。 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合同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