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雨佳主任律师,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辽宁电视台都市频道《新北方》、《正在行动》的特邀法律顾问。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新闻访谈杂志社、法制与民生、西部时报等媒体法律顾问, 辽宁省合同法研究会会员,辽沈晚报维权律师,辽宁省法学学会会员,沈阳电视台《小乔帮忙》栏目律师嘉宾,沈阳电台《天天说法》栏目律师嘉宾,辽宁省校企工作维权委员会律师顾问。现担任中国时事新闻社法律中心主任,中国法制与民生内参法律部主任,辽宁电视台《正在行动》栏目法律部副主任。 曾与沈阳电视台的《约见当事人》,《法制生活》等栏目多次合作。同时,还受聘于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现担任多家大型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协助顾问公司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法律论证,为公司举办合同法等业务知识培训,为公司劳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诊断。曾为顾问单位与外方商业合作提供法律支持,协助顾问单位参与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曾为外商来华投资提供多项法律意见,协助客户设立企业,起草拟定公司合同、章程。对公司企业事务,协助企业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补救;对公司企业的诉讼事务,用扎实有效的工作协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房地产、公司企业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法律事务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始终认为,案件无论大小,均与委托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工作方面客观的分析、处理案件,在感情方面把案件主观上当成自己的事作,因此取得了广大案件当事人的良好口碑。 “树德、扶义”是多年来坚持恪守的人生准则,以扎实的法理分析、灵活的思维方式、广阔的知识积累、流畅的语言表达、坚毅的性格素质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专业的服务。执业期间,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精湛的辩驳技巧,成功代理如“彭诗故意杀人无罪辩护”案件、“李冬苹贩毒无罪辩护”案件、帝王房产纠纷集团诉讼案件,辽宁格林房产公司房产纠纷案,辽宁格林豪森房产纠纷案,鞍山市立山区东沙河村土地纠纷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资产确权案,昌图县交运所交通事故纠纷案,盘锦市油田中院执行违法国家赔偿案,广州澳大生物美容保健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新疆巴音郭愣州某军医院重大医患纠纷案,锦州某医院医疗事故致死案,轰动一时的沈阳五爱街货运杀人案,锦州建安公司集体劳动争议案,辽阳网吧行业税收征管纠纷案等一系列业界引为经典的案例。在执业期间,曾雨佳律师还非常注重参与社会的公益活动。担任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专家团成员,作为维权律师,应邀在《沈阳日报》《辽沈晚报》《时代商报》等省内媒体上点评案例。多次担任辽宁电视台、沈阳市电视台法制栏目特约律师,评析案例。 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应邀在中央电视台为网友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曾雨佳律师致力于对社会的贡献和回报,每年均办理一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无偿的法律事务。深知律师不应当单单顾及自己的职业收入和自身的公共形象,更应当承担起更多的公共责任,并以此来勉励自己。 作为司法救济的工作主体——律师,不只扮演“法律修理工”的角色,更扮演了“法律设计师”的角色,除了帮助当事人解决已经发生的法律矛盾和法律纠纷外,主要的工作重心放在如何帮助当事人进行风险的防范,真正有效、彻底地解决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在帮助当事人实现合法目标及发挥律师最大功效作用的同时,追求当事人和律师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互利双赢,合力推动社会与经济的良性发展,带动市场经济的快速进步,作为创造事业辉煌的源泉和动力!人生一路、难免有迷惑的时候,作为职业律师我愿为您点亮一盏明灯,我的专心换您的安心,我的专业换您的放心,我的专注换您的舒心。“实力求实,问心无愧”是执业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