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湖律师,男,汉族,1956年出生,学者型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函授法学专业,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语言普通话,1986年涉足律师业务,原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现执业于内家古澳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议主席。 曾在内蒙古法制报、原中国律师报发表数篇文章;现连年在内蒙古律师杂志、法学研究杂志发表论文数篇。任内蒙古晨报嘉宾评论员,同时为内蒙古新报供稿,内蒙古商报律师团队成员,为香港大公报做出《小肥羊下架》之点评,(相关律师文集请登录: http://www.hhhtzmls.com/hohhotlawyer.asp)。他所撰写的文章不仅在行业系统杂志发表而且收录在《中国律师年鉴》、《中国优秀律师辩护实录》、《中国当代优秀律师》、《祖国先锋》、《汇聚正能量 共谱新篇章》中。 擅长于诉讼领域各项业务之实际操作方法,立足于实务成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擅长将律师技艺发挥到极致,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酷爱剑走偏锋,出奇制胜。尤其致力于死刑案件特别是毒品案件之辩护。主攻无罪辩护。研究课题: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法(现与刑法学泰斗张明楷观点吻合) 发展方向:房地产领域。 律师信条:守正、出奇、尖锐、深刻、全面、细致。针对复杂疑难问题,你需要真知灼见吗? 请将问题叙述全面,达到具体,保证真实。 专长领域:死刑辩护;人身损害赔偿;擅长解析农村土地政策。 联系电话: 1804717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