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友谊律师,中国政法大学(重庆电大)法律本科毕业,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重庆棠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310477414,律师资格证号:(91)司律证字第579号,联系电话:13709403681。廖友谊律师从事专职工作三十余年,始终坚持以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为律师执业之本。擅长房地产、拆迁、建筑施工、金融借贷、公司、合同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以及刑事辩护业务。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律师业务经验和实践技巧,并能充分结合个案详情灵活运用法理予以有效处理,先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经济、刑事案件一千余件,先后担任包括县级政府、行政机关、市级企事业单位、兵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公司、煤矿、银行、学校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上述领域的律师业务实践中,廖友谊律师充分利用深厚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得到了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的首肯,并与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及人员建立了较好的工作关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成功代理了涉及中美合资企业的防冻阀门案、经济开发区(君太鞋厂)土地出让合同案、信用社经营实体联营纠纷案、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案、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案、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案、施工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企业与银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担保公司追偿权纠纷案及作为破产债权人参与破产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重整、债务清偿。为银行、房地产建筑公司、相关企业催收贷款、工程款、货款达几千万元。在非诉讼领域,尤其擅长协调合作各方利益,促成交易。近几年促成过企业资源整合、股权变更、转让等重大交易。为相关煤矿煤矿组建企业集团、股权转让等重大法律事务处理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相关企业涉及债务清偿、资产重组、和解重整等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方面,成功办理了余某某特大诈骗案(在旧刑法对诈骗罪曾有死刑处罚的情况下),李某某、刘某某故意杀人案,由于廖律师的成功辩护,刑事被告人均免于死刑处罚。在代理贺某某、郑某某、李某某等受贿案件、朱某某污染环境案中,因廖友谊的成功辩护,上述被告人均获得缓刑处理。廖友谊律师深爱律师事业,处理法律事务客观务实,是一位深受当事人信赖的资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