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顺如律师,法学教授,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资深律师、南昌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赣江新区仲裁院仲裁员。 并先后担任过南昌市律师协会电子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南昌市律师协会非诉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及党支部书记、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等职务。 担任过的社会职务有:江西大宇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南昌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客座教授,东华理工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江西新法制报“公益律师”,南昌晚报“谁在建设南昌公众”评委,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常年法律顾问,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江西昌大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广百成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祥橱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南昌恒丰园茶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吉凯物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广州东莞石龙天泓制衣厂常年法律顾问,江西地形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信息日报《劳动调解仲裁法》特邀授课专家,《法律与社会杂志》特邀记者。多次参与南昌电视台、江西电视台、《知音》杂志法律栏目律师点评。主要从事国内外合同法、公司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等法律研究与实践,多次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文献》、《社会工作》、《大江周刊》、《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江西律师》、《南昌审判》等国家级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主持省级课题2个。 本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以来,以忠实于律师事业、仗义执言为职业宗旨,以诚实信用、认真负责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取信于人,共办结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数千件,为顾问单位和当事人挽回了上亿万元的经济损失,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