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男,1966年10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被分配到原黄冈地区司法局,从事律师工作和法学教学工作。现为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黄冈市十佳律师、黄冈市第三届政协委员第四届政协常委、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黄冈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黄冈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黄冈市公安局行风监督员、黄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黄冈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俊律师从业近三十年,一贯兢兢业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正义感,无论案件大小都是一丝不苟地办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善于以理论指导实践,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作为黄冈市首起公开审理的特大型刑事案件“8.30”案件的辩护人,得到司法局的表扬,办理的苏某某涉嫌受贿案、赵某某涉嫌贪污案,最终都被人民法院宣判无罪。作为黄冈市人民政府的代理人,代理了三起民事诉讼,均获得胜诉。先后为黄冈市三十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经营管理、劳动人事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参与了多家企业的破产、改制、资产重组、企业并购等业务,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企事业单位的好评。多次受黄冈市广播电台及电视台的邀请宣讲法律知识并现场为听众提供法律咨询。接受黄冈市广播电视大学、黄冈市党校等学校的邀请,讲授法律课程,获得学员好评。连续两届担任黄冈市纪委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多次为纪委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均被采纳,受黄冈市纪委的安排多次参加电视问政活动,代表群众积极提问,良好表现受到观众称赞。作为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多次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对公安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的执法大检查以及办案质量大检查。